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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國土計畫法將上路 衝擊農民權益

    國土計畫法訂二○二五年公告實施,台中市議員吳振嘉昨指出,影響農民權益重大,但多數農民仍對新法半知半解,促市府加開說明會;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有農民嘆新法下「土地被判死刑」,她認同國土保護,但不應片面把責任丟在農民身上,不能犧牲農民成就國土計畫法,促中央慎思、傾聽民意。

    吳振嘉指出,在國土計畫規劃下,山城包括東勢、石岡、新社、和平區均劃歸水源水質保護區,農地利用受影響,但農民多不了解內容,因內政部六月底前截止接收異議,盼農業局再去辦說明會。

    盧秀燕籲中央傾聽民意

    盧秀燕說,大家都認同國土計畫法加強水質及國土保護,但農民是最弱勢的行業之一,尤其在國土計畫法下農地將被限縮使用,有農民嘆等同「土地被判死刑」,法律雖用意良善,但不能片面犧牲農民權益、讓他們付出代價影響生計,促中央真的要慎思、傾聽民意。

    農業局長張敬昌指出,現行的農地可經申請特地目的事業用地,變更土地使用,但若在國土計畫法被劃設為農一或農二用地時,不能隨意變更與農業無關用途,且若違法使用等,罰金最高罰是現在的五倍;台中廿二萬餘公頃農地中有一.二萬公頃農地被劃為農一、農二用地,引起相關農民關切未來土地使用被限制,會再增加到山城辦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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