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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儀被糾正暴走!替代役男狂嗆三字經 又攻擊輔導長下場曝

    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潘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潘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潘姓男子服替代役期間,因不滿少校輔導長糾正服儀,當場情緒失控,不僅揮舞鋁棒、拿剪刀作勢攻擊,還揮拳、丟擲警棍、塑膠椅及水瓶洩憤,甚至一路飆罵三字經,台中地院認定暴力阻撓公務執行,依妨害公務罪判4月徒刑。

    經查,潘男服役替代役期間,因違反團體紀律且情緒管理狀況不佳,先前已接受大隊少校輔導長約談輔導,去年10月27日,他又因服裝儀容遭輔導長糾正,情緒瞬間失控。

    潘男先拿起鋁棒朝輔導長揮舞恐嚇,接著徒手揮拳毆打對方左手臂,隨後又抓起警棍、水瓶及塑膠椅接連朝對方丟擲,甚至拿起剪刀企圖攻擊,全程不斷以三字經辱罵,所幸其他人員及時介入,未釀成更嚴重傷害,而該案件經內政部函送法辦。

    檢方偵訊時,潘男坦承犯行,依據被害少校輔導長指證、驗傷診斷證明、內政部調查資料及現場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犯嫌明確,對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罪嫌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審理指出,潘男明知少校輔導長當時正執行職務,卻因心生不滿,以揮舞鋁棒、持剪刀恫嚇、徒手毆打及丟擲物品等方式暴力抗拒,並夾雜言語辱罵,不僅對執勤公務員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也嚴重影響公務機關執行職務的威信與秩序,審酌潘男犯後坦承犯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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