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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夜店狂歡變調!女客餵酒竟被拖下舞台 在男友面前遭襲下體

    2025/12/13 20:47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性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性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男子「阿凱」(化名)在台中夜店趁亂將女子「小晴」(化名)強拉下舞台、伸手觸摸其下體。台中地院法官痛批阿凱罔顧他人身體自主權,整起事件歷時雖短,但行為侵害性質重大,加上阿凱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性騷擾罪判阿凱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事件發生在4月底,當晚小晴與男友前往台中一間夜店狂歡,因店家允許女客上台跳舞與台下互動,小晴和其他女客人在聚光燈下盡情搖擺,台下男客則紛紛舉手要求「餵酒」。小晴見氣氛熱絡,便拿起一瓶雞尾酒,走向舞台邊緣,俯身讓台下的阿凱飲酒;然而僅短短3秒鐘突生意外,阿凱猛伸手抓住小晴前臂,用力一扯,小晴整個人失去平衡,從舞台上被拖下。

    更離譜的是,阿凱竟趁亂伸手進入小晴褲內觸碰下體,小晴驚慌失措立即推開他,快速返回男友身邊;當下就向夜店安管求助,並由男友陪同報案,經調閱監視器,清楚見到小晴被拉下舞台的過程。面對明確證據,阿凱仍堅稱:「我沒有拉她,也沒有伸手進她褲子。」但法院認為,小晴與阿凱互不認識、無陷害動機,證述前後一致,加上科學證據支持,明確足以認定性騷行為成立。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阿凱行為明顯侵犯他人性自主權,且是在公共場合、眾目睽睽下,對受害者造成強烈驚嚇與羞辱,雖然犯罪持續時間短,但他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量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以示警惕。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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