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過HACCP認證! 利塔漁市白蝦仁標示不實 台中食安處重罰
2025/12/10 00:38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
為杜絕進口牡蠣混充國產蚵、低價魚假冒高價魚等不實標示情形,食安處稽查產地標示及「特定魚種品名標示,涵蓋超市、傳統市場、美食街及網購平台。(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食安處公布稽查市售水產品結果,有4件未依規定標示,其中利塔漁市的開背白蝦仁(500g/包)標示宣稱「低脂、高蛋白、通過HACCP認 證」等標語,經查該業者並無通過HACCP認證,產品脂肪含量也未達包裝食品營養,營養標示不符規定遭裁罰4萬元,另3件未加貼中文標示的產品,已移請來源地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為杜絕進口牡蠣混充國產蚵、低價魚假冒高價魚等不實標示情形,食安處推動「市售牡蠣產地標示稽查」及「特定魚種品名標示專案」,涵蓋超市、傳統市場、美食街及網購平台,要求業者落實原產地及品名標示,共4件未依規定標示,均已依法處辦。
除了利塔漁市的開背白蝦仁,另3件分別為緣起豆坊的金磨坊魚豆腐、啟程工作室的衛龍風吃海帶,外包裝皆未加貼中文標示,分別移請新北市衛生局查處,已各裁罰3萬元,以及養心一品企業的每果時光也違規,函請金門縣衛生局查辦。
食安處提醒,包裝食品必須清楚標示品名、內容物、淨重、製造或進口商資料、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等資訊,字體大小須符合規定,且不得易脫落;散裝食品則需以標示牌呈現品名及產地,如未落實標示義務,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若品名標示與實際不符,如以「鱈魚」誤導消費者購買「圓鱈」或「扁鱈」,最高可罰至400萬元;一旦檢出動物用藥超標,業者最高可面臨2億元罰鍰,並須依指示進行回收或銷毀。
食安處呼籲,消費者購買水產品時,應留意標示資訊是否完整,選擇信譽良好的品牌與通路,如有疑慮可主動向業者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也提醒業者務必遵循標示規範與用藥要求,建立誠信經營形象,與市府共同打造透明、安全且值得信賴的消費環境。相關查核成果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 GIS 專區」查詢(https://gov.tw/ey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