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紀又出包!2線3星警官酒駕 記過調職移送法辦
台中警方攔查酒駕,意外查到中市警局三線二星警官,圖為取締酒駕場景,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23日深夜,於南屯區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攔到「自己人」,任職中市警局二線三星的劉姓警官(警務正)酒駕超標,依公共危險罪法辦後,市警局核定大過一次,並從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職務,調整為中市警局行政科警務正,其主管也分別記過與申誡。
針對警官酒駕,中市警局指出,劉員當時是休假,攔查他的基層員警公事公辦,依取締酒駕程序執行酒測,他酒測濃度逾0.25毫克的公共危險罪標準,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中市警紀疑慮近年屢登新聞版面,最嚴重的是前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林明佐,被台中地檢署起訴指控,他於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的大隊長任內,涉嫌當「內鬼」,把偵查機密洩露給九州犯罪洗錢集團,且有不明來源財產的貪污所得高達4451萬餘元,中檢還抨擊他與涉嫌犯罪的分子稱兄道弟,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甚至被人質疑,在林明佐的媒介下,與犯罪集團成立的基金會合辦反毒活動,活動的錢還是對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