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豐原高中輕生案認定霸凌 家長不滿前學務主任僅「停聘一年」
台中市豐原高中高二生輕生,其父(左)在去年3月在民代及人本基金會陪同,控訴遭學校主任、教官霸凌及不當管教,過程不斷落淚。(資料照)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高中學生疑遭霸凌輕生案將滿一年,霸凌案申復後逆轉成立,校方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校安人員已於事件發生後離職,不再錄用,對此,學生父親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表示,努力了這麼久,終於證實孩子在校園確實遭受霸凌、不公平的對待,也無法接受前學務主任僅「停聘一年」的處分,沈痛呼籲不要再有受害者。
學生父親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表示,努力了這麼久,終於證實孩子在校園確實遭受霸凌、不公平的對待,因至今仍未拿到調查報告,不解這些人為何要針對他的孩子,也無法接受前學務主任僅「停聘一年」的處分,認為他應該被解聘,收到調查報告後將和律師討論後續,也希望透過他站出來反應,往後在教育現場不要再有受害者。
人本表示,尚未收到調查報告,待收到後會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
另針對前學務主任因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教育局召開專審會決議停聘一年,霸凌案在校方重啟調查後成立,依照教評會決議停聘一年。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兩案處分分案職行,前學務主任目前執行不當管教案停聘中,執行完畢將接續執行霸凌案停聘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