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掛牌才可上路 台中區監理所與警方加強取締
台中區監理所與警方合作,在微電車經常行駛出入的路口,加強攔查、取締。(圖由台中區監理所提供)
〔記者林旻臻/台中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於去年底納管,必須審驗合格、領用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後,才能合法行駛道路。台中區監理所長楊聰賢說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辦理「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登記」免徵規費450元,民眾可多加利用辦理領牌。
楊聰賢說明,台中區監理所與市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合作,在微電車經常行駛出入路口與各大工業區內,針對未掛牌微電車輛加強攔檢查核與取締,為了保障微電車騎乘合法權益,請尚未請領牌照的微電車車主,盡快完成牌照領用程序。
楊聰賢表示,台中區監理所及轄屬監理單位,均提供有微電車預約到點辦理領牌的服務,歡迎民眾來電監理單位預約領牌,監理單位將會與預約民眾於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現場提供服務。
楊聰賢說,民眾新購買微電車時,由微電車銷售店家準備相關領牌資料,例如:領牌登記書、發票、出廠證明及安審文件等,與微電車車主身分證件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即可在各地監理所(站)辦理領牌。
楊聰賢提醒,目前已在使用微電車的民眾,可持微電車來歷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再持車主相關身分資料證件與微電車車輛至監理所(站),辦理實車查核無誤並完成投保後即可領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