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前鄉長柯自強 詐領公款遭彈劾
2024/12/18 05:30
〔記者方瑋立、溫于德/台北報導〕屏東縣春日鄉無黨籍的前鄉長柯自強於任職期間,以歸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身分挪用設備,透過人頭「租」給鄉公所,再自行核准付款,不法獲利近廿四萬元;今年二月被屏東地院依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宣判刑二年,緩刑五年、須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並褫奪公權五年;監察院昨天公告通過監委趙永清、蔡崇義、郭文東提案,予以彈劾,並且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指出,柯自強已於監院約詢時坦承有前述圖利事實,柯自強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且其身為民選地方首長,竟為圖一己之私利而違法,不僅傷害個人形象,也已損害政府信譽,依法彈劾。
此外,屏東市無黨籍豐榮里長邱國江去年透過樁腳,以每人二百元的報酬,替無黨籍總統參選人郭台銘連署;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邱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對連署人期約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判刑一年二月、褫奪公權三年,併科罰金一百二十萬元,宣告緩刑三年,條件是須支付國庫五十萬元、接受法治教育三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