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設AED 屏縣警所僅34%裝置
屏東縣議員梁育慈促縣府加強AED的設置及訓練。(取自屏東縣議會網站)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今年五月衛福部修正公告AED應設置的公共場所,新增警察局、分局、派出所等區域,但屏縣建置比例僅三十四%,且全縣各公共場所設置的三百一十三處中,僅一百一十七處有「安心場所」認證,比例三十七%;屏縣議員梁育慈昨天質詢時要求衛生局加強督促輔導。
313處公共場所僅37%有安心場所認證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稱為「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屏東縣議員梁育慈昨質詢時表示,今年五月衛福部修正公告應設置AED公共場所,新增警察局、分局、派出所,但屏縣建置進度不太理想,公告已半年,警察局、分局、派出所盤點應該設九十五處,但只有三十三處建置完成,還有六十二處未建置,建置比例僅三十四%,衛生局應該督促盡快建置完成。
議員建議應大力推動AED、CPR課程
梁育慈也說,AED不是只建置,也要會用,AED設置場所完成登錄後,若所有員工完成CPR和AED教育訓練達七十%、管理員完成管理員訓練課程,就能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安心場所」認證。但屏縣公共場所設有AED的三百一十三處中,只有一百一十七處有安心場所獲認證,比例三十七%;建議應大力推動AED、CPR課程,但衛生局的網站看不到相關宣導,希望加強。
衛生局長允優先輔導警局建置AED
衛生局長張秀君答覆表示,今年衛生局已辦理十一場次急救教育訓練、有四百人參加,全民CPR的理念與目標的確很重要,未來專業的常年性、例行性訓練會持續推動,也會盡速與警察局溝通,優先輔導建置AED;並將AED及教育訓練列為重點業務來推動。
衛福部修正公告AED應設置的公共場所,新增警察局、分局、派出所等區域,但屏縣建置比例僅三十四%。 (記者羅欣貞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