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調降娛樂稅徵收率 5月上路
2022/04/16 05:3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
鼓勵表演團體至屏縣舉辦藝文活動,未來至屏縣公立藝文場所演出者,可減徵娛樂稅。(資料照,記者羅欣貞攝)
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等 由10%調降至5%
防疫期間,各行各業受到不小衝擊,加上鼓勵藝文活動發展,屏東縣政府將調降娛樂稅部分項目徵收率,例如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等,稅率從原來百分之十調降至百分之五,至屏東縣公立藝文場所演出者還能減半。
至公立藝文場所演出 還能減半
屏東縣政府所提的「屏東縣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調降多項稅率,昨天在縣議會臨時會三讀通過,縣府將報財政部核備後公布施行,預計最快五月上路。
電影、競技賽、舞廳、高爾夫球場不變
屏縣府財稅局長程俊表示,屏縣現行娛樂稅徵收率為一九九三年所訂,考量近幾年疫情衝擊,並參考鄰近縣市稅率後,提出新的稅率,在八個主要項目中,有三項調降,其餘電影、競技比賽、舞廳、高爾夫球場等稅率則維持不變。
機動遊藝樂園、KTV視唱等也降
調降項目中,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從百分之十調降至百分之五;機動遊藝樂園、KTV視唱、TV視聽及電子遊戲機,也從百分之十降至百分之五;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例如水上摩托車等,從百分之十調降至百分之一。
程俊說明,除了考量到疫情的衝擊,此次調降,也是為了推廣縣內文化藝術並鼓勵表演團體至屏縣舉辦藝文活動,因此至屏縣公立藝文場所演出者,還可依新的徵收率減半課徵,若經文化部核准者再減半,以戲劇、音樂演奏、說書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課徵百分之一為例,最低只課徵百分之○.二五。
施行後每年約減收一百餘萬元
財稅局統計,屏縣娛樂稅往年一年稅收四千萬元左右,佔全年地方稅總稅收七十三億多元約百分之○.五;縣內娛樂業者以夾娃娃機店最多,約三百八十家;受到疫情影響,全縣前年娛樂稅稅收降至三千萬元、去年二千五百萬元,在新的自治條例施行後,每年約減收一百餘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