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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人與鄰居交惡信箱寫「死」字還丟死老鼠 被依恐嚇罪判刑2月

    潘姓婦人與鄰居交惡,竟在鄰居住家信箱口寫「死」字,還丟死老鼠,被依恐嚇罪判刑2月。(資料照)

    潘姓婦人與鄰居交惡,竟在鄰居住家信箱口寫「死」字,還丟死老鼠,被依恐嚇罪判刑2月。(資料照)

    潘姓婦人與曹姓鄰居長期失和,潘婦竟在曹男住家信箱口寫了2個「死」,還在曹男住家門口外丟了一隻死老鼠,警告意味濃厚,曹男報警將潘婦送辦,潘婦雖否認犯行,但屏東地院並不採信,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潘婦2個月徒刑,可上訴。

    曹男妻子去年5月間早上出門時發現自家信箱口上方空白處,被寫上2個「死」字,接著又在門口外發現一隻死老鼠,因恐嚇及警告意味濃厚,趕緊告知丈夫,曹男決定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後,發現曹男的鄰居潘婦涉有重嫌。

    潘婦則否認犯行,辯稱她只是在曹男住處拿走放在門口的紙箱等回收物,當天因為在家裡看到死老鼠會害怕,才撿起來走一段路再丟棄,不知道會丟到曹男住處門口,她並無恐嚇之意。

    屏東地院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曹婦既稱害怕死老鼠,卻能徒手將其撿起,且又恰巧丟棄於曹男住處門口外,所辯顯與常理不符,依恐嚇危周安全罪判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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