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里長涉為郭台銘連署 褫奪公權定讞恐影響職務
屏東市豐榮里長邱國江涉嫌違法為總統參選人郭台銘連署,被判刑並褫奪公權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市豐榮里長邱國江,涉嫌透過樁腳,以每人200元報酬,替總統參選人郭台銘連署,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刑1年2月,褫奪公權3年,宣告緩刑3年,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恐將影響里長資格。
據了解,去年9、10月間,豐榮里里長邱國江為讓獨立參選總統的郭台銘、賴佩霞能順利達到參選門檻,涉嫌透過吳姓樁腳等人,找蔡姓等選民連署,並支付每人200元酬勞。
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指揮縣調站辦案人員循線查獲後,依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邱、吳2人提起公訴。
去年3月間,屏東地院判處邱有期徒刑1年2月、褫奪公權3年,併科罰金12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予以緩刑3年,但需支付國庫5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吳則處徒刑1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100萬元,宣告緩刑3年,需支付國庫12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他未上訴而定讞。
邱男不服判決,接連向高雄高分院、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均被駁回並定讞,但因褫奪公權3年,恐里長職務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