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攔BMW狂轟15槍駕駛負傷逃命 開槍癌男賠130萬還得坐牢
張姓男子駕車在屏東街頭攔下沈男駕駛的BMW休旅車,張男並持槍朝該休旅車狂轟15槍。(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男子不滿家中物品遭人砸損,懷疑是沈姓男子所為,駕車搭載余姓友人在屏東街頭攔下沈男駕駛的BMW休旅車,張男並持槍朝該車狂轟15槍,導致車內沈男受傷,忍痛逃命自行就醫,張男犯後自行向警方投案,並賠償被害人130萬元,屏東地院依非法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又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8月,同車余男犯強制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去年9月間,罹患直腸惡性腫瘤併發睡眠障礙的張男,發現家中玻璃、桌椅、電視、冷氣等物品遭人砸損,懷疑是沈男所為,惱怒之餘便駕車搭載余姓友人在屏東市街頭尋找沈男,凌晨時分在和平路發現沈男駕駛的BMW休旅車,張男隨即攔車朝該休旅車連開15槍,其中1槍打中沈男手臂,坐在副駕駛座的陳男則躲過一劫,沈男忍痛逃離現場自行就醫,所幸並無大礙。
張、余2人犯案後隔天主動向警方投案,被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等罪送辦;屏東地院認為,張男與沈男並無深仇大恨,卻持槍朝沈男駕駛的休旅車連續射擊15槍,無視車內人員生命安全,子彈擊中引擎蓋、車內駕駛座、副駕駛座、右後座等處,另有1發子彈貫穿前擋風玻璃後擊中被害人,幸未傷及人命,張男犯行應予譴責,惟念犯後坦承犯行,且以賠償13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非法持有制式手槍罪,處張男有期徒刑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又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8月,待全部犯行成立後,再由檢方聲請應執行刑,同車余男犯強制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