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超時服勤 去年破1.5萬天未休
新北警員超勤時數,累積未休天數達15124.5天。圖為去年歡樂耶誕城散場時,警進行交通疏導。(資料照,記者黃政嘉攝)
議員籲實質補償 市警局:補休優先 2年內未休完就發加班費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昨揭露,新北市去年有三五〇三名警員超勤時數無法休完,累積未休天數更達一萬五一二四.五天,其中三重分局累積達一七五九天,為全市最多,她要求警方落實實質補償,確保加班費與獎勵看得到也吃得到,並提高超勤時薪、預算專款專用。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同仁超時服勤目前以「補休優先」為原則,無法在兩年內補休完就核實發給加班費或辦理敘獎。
三重分局 每人平均未休天數5.7天
黃淑君拿出新北市警局去年加班(超勤)時數尚未休完的統計數據,三五〇三名警員超勤時數無法休完,三重分局以三〇八人、累積一七五九天為全市之冠,每人平均未休天數達五.七天;金山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的人均未休天數也高達五.五天。
「基層員警不該是制度僵化下的犧牲品。」黃淑君指出,這些數字背後,是基層員警犧牲陪伴家人與休息的時間,為新北治安付出的血汗證明,且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去年的超勤補休期限至多兩年,若市府沒提早規劃預算與結算機制,累積上萬天的超勤時數,兩年後恐直接歸零,基層看得到假卻請不到假,嚴重損害基層員警權益。
黃淑君:不能以獎勵強迫基層吞下
黃淑君說,她要求警方屆期未休完假的,應無條件發給加班費;市府應提早編列「未休畢加班費」預算,不可因經費不足而以「行政獎勵」強迫基層吞下;向中央反映後新北先行,取消超勤時數上限,符合警務運作現實;提高基層超勤時薪,每季公開各分局未休假數據,主動介入協助高時數單位。
警方:2023年未休完時數 已發加班費
市警局表示,有關同仁超時服勤目前以「補休優先」為原則,如無法在兩年內補休者,則核實發給加班費,或依內政部警政署今年三月廿三日函釋辦理敘獎。經查警察局同仁二〇二三年未休完的時數,今年一月已發給加班費。
市警局指出,警局歷來均將同仁工時保障與身心健康列為首要考量,爾後也將持續落實「補休優先」、「加班費核實發給」及「辦理敘獎」等補償原則,確保同仁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