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發酒瘋持鑰匙狂K路人頭37下致死 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保全陳金順去年1月酒後失控,持鑰匙朝38歲宋姓男子的頭部狠刺37下致死,高院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屢次酒後鬧事入獄的新北市58歲男保全陳金順,去年1月又酒後失控,竟在超商前持鑰匙朝38歲宋姓男子的頭部狠刺37下,並狠踹其頭部,致宋心臟病發作休克,送醫不治;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年6月依殺人罪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今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屢次酒後失控,除酒駕外,多年來犯下殺人、重傷害致死、重傷害等,皆是因酒而起。
判決指出,2023年1月24日清晨6時許,陳男在新北市蘆洲區長樂路的超商前,酒後藉故與毫不認識的宋男攀談、拉扯,說要幫宋找工作,但被宋拒絕,陳認為遭宋嗆聲,竟憤而手握鑰匙,以鑰匙的金屬前端由上往下猛力刺擊宋男頭部37次,又出腳猛踹他頭部3下,宋傷重不支倒地,陳又猛踢他的頭6下,誘發宋的心臟病發作而心因性休克,經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一審新北地院由國民法庭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法醫判定主要死因是遭連續攻擊頭部所致。
國民法庭認定,陳男犯案時的辨識及控制能力並未欠缺或顯著減低,也不算自首,不予減刑;陳男素行不佳,5年內故意再犯殺人罪,未因入獄而有所警惕,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男上訴,高等法院今宣判,認同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與量刑,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