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口罩廠商趁疫情囤積口罩牟利 高等法院判決曝光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廣鉞淂企業」負責人彌勒悟言(原名洪悅琳),被控2020年2月間趁「COVID-19」疫情嚴峻時意圖抬高交易價格,故意囤積76萬多片醫用口罩,想等開學後再出售牟取暴利,新北地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囤積居奇罪」將她判刑1年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有悔意,以不執行刑期為宜,今改判1年6月、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80萬元、服義務勞務40小時,還可上訴。
2020年1月底,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延燒時,政府公告將醫療及外科手術口罩列為「生活必需品」,並徵用國內口罩工廠生產的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
檢方調查,「廣鉞淂企業」有「醫療器材製造、販賣許可執照及醫療器材許可證」,可製造醫療口罩,當時,雖未被政府徵用,但不論有無徵收,都不能有「囤積居奇(指商人囤積大量商品,等待高價出賣,牟取暴利)」及「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生活必需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行為。
檢方發現,「廣鉞淂企業」製造醫用口罩原料充足,且每日都在製作口罩,製作數量多於過往,面對多家廠商表達購買需求時,卻以「無存貨、無原料、機器故障、被政府收購」等理由搪塞,不願出售或惜售。
檢調在今年2月間接獲檢舉上門搜索,確認「廣鉞淂企業」自今年1月31日起至2月12日為止,總共囤積了76萬8千片醫用口罩,認定負責人彌勒悟言涉嫌囤積居奇罪嫌事證明確;彌勒悟言雖否認犯行,但又承認說:「口罩沒有出售,是因為我認為開學後,大家都會買口罩,要賣給學生,所以故意留存」。
檢方查出,「廣鉞淂企業」在今年1、2月間,有向上游購買針織帶、不織布等原料,搜索時現場亦有大批原料,可證實其原料充足且正在持續製作,案發前每日皆製作口罩、數量多於以往,認定彌勒悟言涉囤積居奇犯行且情節重大,將她起訴。
新北地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囤積居奇罪」將彌勒悟言判刑1年6月,她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