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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生遭隔離陽台午睡案 監委要教育部檢討改進

負責調查此案的監委田秋堇。(記者謝君臨攝)

負責調查此案的監委田秋堇。(記者謝君臨攝)

2019/04/15 15:0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新北市某國小李姓教師,長期將1年級學生隔離至教室外陽台午睡,時間約達1年,全案經家長投訴才曝光,新北地院日前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李女拘役50天;民事部分,一審判校方須國賠18萬餘元;針對此案,監察院也已通過調查報告,要求教育部及新北市教育局檢討改進。

負責調查此案的監委田秋堇表示,此調查案有如切片檢查,凸顯整個體罰事件的處理機制,由於一開始無外部專業力量協助,讓學校、老師、家長、學生等,陷入冗長而痛苦的拉鋸爭議,歷時3年,方以1支申誡結案,相關單位實應深入檢視我國教育法規及制度,檢討不符國際兒童權利公約之處。

報告指出,該師於2014年擔任導師時,於午休時間,將學童隔離至教室半戶外陽台午睡,時間約達1年,並曾命學生跪地用抹布拖地10圈、摀嘴站在講台罰站等方式進行管教;該生就診後,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推測患者的精神疾患與過去導師的處罰相關…」,但李師仍堅持管教的正當性,引發爭議。

監委表示,該生遭隔離期間甚至包括冬季,學生蓋著外套、蜷曲在椅子上獨自於陽台午休,想來令人心痛,也導致該生於同儕中被「標籤化」,他曾主動想回教室午休,竟被同學要求到陽台,說那才是他午休的地方。

監委指出,新北市教育局與社會局接獲投訴後,將事件交由學校調查,校方強調學校的專業在「教學」,不在「調查」,由於忽略了陽台安全性與管教方式標記性等重要爭點,導致該師原被記2支申誡卻申訴成功,而後新北市教育局主動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會」提起再申訴,該師才記1次申誡。

監委認為,學校除欠缺調查專業,教師間基於同事情誼,易有左右為難困擾,外界也會質疑校方難以做出客觀決定。因此,本案諮詢專家學者表示,事發時校方只做事實蒐集,不要介入事件性質認定是否為管教或體罰。此外,校方調查家長皆無參與及異議機會,主管機關應進行務實之檢討修正。

監委強調,整起調查事件耗時多年,牽動許多制度面不足之處,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至今已5年,為了確保我國兒童人權,應如何修正相關法令及機制,實在是各界應嚴肅面對與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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