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爆販售 台灣特有種「烤竹雞」
馬來西亞鳥友在伊達邵發現有攤商販售燒烤山竹雞。(拍鳥俱樂部提供)
野保法禁止狩獵 最高可罰30萬 農業處將先釐清取得來源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日月潭風景區伊達邵商圈,近日傳出有攤販大剌剌販售「山竹雞」、「烤竹雞」料理,拍鳥俱樂部社長黃蜀婷表示,「台灣竹雞」是台灣特有種,會發出「雞狗乖」的叫聲,現在竟淪為山產野味,由於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狩獵,希望相關單位稽查了解,防止動物受害。
鳥友質疑野生動物淪山產野味
黃蜀婷表示,來自馬來西亞的鳥友近日到日月潭伊達邵旅遊,卻在逛街時發現有二、三家攤商販售烘烤山竹雞,鳥友質疑野生動物台灣竹雞竟淪為燒烤食材,便向攤商詢問竹雞來源,但卻得到「人工飼養」的回應。
攤商指為「人工飼養」 將再追查
黃表示,台灣竹雞是台灣特有種,屬於一般類的野生動物,雖然不是保育類,但也不能擅自捕捉狩獵,呼籲民眾不要任意捕捉、販賣,若非法獵捕野外的台灣竹雞,還可依野保法裁處。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表示,台灣竹雞常見於丘陵地的雜木林、竹林,民眾多半對其會發出「雞狗乖」的叫聲較有印象,有關攤商販售「山竹雞」,將先釐清竹雞取得來源,若是非法狩獵、宰殺,可依野保法處六萬至卅萬元罰鍰。
另因竹雞並非保育類野生動物,屬於一般類,若來源屬於人工飼養,則不在野保法的管制範疇,針對攤商的食材來源還須進一步追查,若是野生活體並有宰殺事實,仍可依法開罰。
若魚目混珠別種山產 也可開罰
不過坊間所謂山產野味,有時也可能是「魚目混珠」,過去就有業者違法販售山羌料理,但稽查後卻發現是以鹿肉充當山羌,有關竹雞過去也有過以淘汰的老母雞充當山產,這就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疑慮,民眾不可不慎。
南投縣衛生局表示,攤商販售竹雞若是以其他禽類為替代食材,恐違反食品標示不實規定,依照食安法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
「台灣竹雞」常見於丘陵地的雜木林、竹林,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拍鳥俱樂部陳王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