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弟標工程 南投信義公所秘書胡錦龍核款 貪污圖利罪起訴2人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秘書胡錦龍。(資料照,記者劉濱銓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秘書胡錦龍與胞弟胡錦斌,是「力川土木包工業」實際經營者,卻涉嫌找姻親當人頭老闆,由胡錦斌承攬小型採購(含工程),再由胡錦龍審核批准請款,近5年共承攬278件小型採購工程,金額達3170萬餘元,兄弟倆認罪,繳回不法獲利285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4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業務圖利罪起訴兩人,但聲明減刑或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胡錦龍於2018年12月起擔任信義鄉公所秘書,但他早於2015年7月起,就出資與胞弟胡錦斌一起擔任「力川土木包工業」的實際經營者,胡錦龍負責帳務與稅務,胡錦斌負責投標與施作,名義負責人則是找一位姻親當人頭。
胡錦龍擔任公所秘書後,仍掌管這家公司,他卻負責審核,或代替鄉長授權決行信義鄉公所的小額採購,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或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主動於「力川土木包工業」投標文件中,據實填寫自己是「力川土木包工業」的實際負責人,公所承辦人員不知情,把共計273件工程,金額合計3170萬元,決標給「力川土木包工業」承攬,但這些工程金額都不高,平均金額僅11萬餘元,例如「信義鄉豐岳村道路及排水改善工程」,金額僅9萬5400元。
這家公司承攬後,由胡錦斌負責施工與請領工程款,胡錦龍蓋章准予請款,公所出納再把支票交給胡錦斌,台中地檢署統計,不法利益為285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年5月指揮廉政署搜索,檢方還發現,信義鄉長全志堅每年都會分配預算額度給胡錦龍,胡錦龍再叫胡錦斌來承攬採購,預算額度內大部分採購,都由胡錦斌投標承攬,僅少數由其他廠商承包。
檢廉還發現,胡錦龍擔任秘書一段時間後,與弟弟胡錦斌曾討論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疑慮,還叫胡錦斌不要再來信義公所投標,但胡錦斌卻認為,用姻親當人頭,應該沒有關係,又繼續投標。
廉政署還監聽到胡錦龍於去年9月9月,接到朋友電話,朋友說,「你們阿斌(胡錦斌)今天有打給我」,指一條路不能通行,需要小型挖土機,胡錦斌答覆說,可以報請公所搶修,還強調「現在搶修的,裡面就阿斌標(指道路搶修是由胡錦斌得標承攬)」,顯示胡錦龍確實知道此道路搶修工程是由弟弟承攬。
台中地檢署認為,這對兄弟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主管事務圖利罪,不過,該條例規定,在偵查中自白,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可減輕其刑,胡錦龍已經繳回犯罪所得285萬3507元,胡錦斌也坦承犯行,請法院分別予以減輕其刑、從輕量刑,另外,貪污治罪條例另規定,情節輕微,犯罪所得或所圖得的財物利益在5萬元以下者,減輕其刑,這對兄弟每一採購案獲利在5萬元以下,請法院依此規定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