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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撿到2支羽毛上網拍賣觸法 代價4萬元

熊鷹是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人撿到2支羽毛上網拍賣,付出不小的代價。圖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熊鷹是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人撿到2支羽毛上網拍賣,付出不小的代價。圖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01/17 13:36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登山要注意!24歲男子在玉山園區塔塔加登山步道,撿到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赫氏角鷹(熊鷹)」的羽毛2支後,上網站公開張貼照片,並標價1萬元供人下單購買,警方獲舉報查獲,南投地院以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刑6個月,宣告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

24歲何姓男子是在去年6月中旬下午在信義鄉塔塔加登山步道,撿到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赫氏角鷹(熊鷹)」的羽毛2支後,當月15日晚間,以手機聯網至「蝦皮購物網站」,公開張貼撿到的羽毛照片,並在賣場上標價1萬元讓網友下單購買。有網友發現該羽毛出自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熊鷹,是不能販售的,於是向警方舉報,警方據報循線查獲,何男主動交付羽毛2支供警扣押,何男也被南投地檢署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何男上網販售熊鷹羽毛時年僅23歲,且無前科,素行良好,僅因一時失慮而上網販售第一級野生動物羽毛,念其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因此以「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刑6個月。

法官在判決書中說,何男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為使其於緩刑中知法守法,及對社會有所彌補,命其向公庫支付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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