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室示警 苗縣7成消防車超過最低使用年限
消防車輛良窳攸關救災量能,審計部苗栗縣審計室指出,苗栗縣消防車有近七成已逾最低使用年限,車輛老舊恐影響救災值勤效能。對此,苗栗縣政府消防局表示,今年度獲中央補助一.四五億元,汰換老舊車輛,近期更獲內政部核定四.六億元,自二〇二八起三年汰換廿七輛老舊車輛。
苗栗縣審計室報告指出,苗栗縣消防勤務車、消防車、救災車,共計三百一十二輛。當中,消防車一〇二輛,有七十一輛,已逾最低使用年限,占比六十九.六一%,車輛老舊恐影響救災值勤效能。而依據行政院頒布的「財物標準分類」規定,消防車的最低使用年限為十年。
消防局︰獲中央補助 逐步汰換
對此,苗縣府消防局指出,各消防大隊、分隊對於各式消防車輛及裝備都有進行保養維護,部分老舊車輛轉列為備用車輛,以維持整體救災量能。今年度已編列預算七百五十萬元並獲中央補助一億四千五百萬元,購置水箱車、化學消防車、水庫消防車等,近期已陸續完成採購六輛水庫消防車、兩輛化學消防車、兩輛排煙車、三輛救助器材車,將陸續交車。
消防局表示,近期也獲內政部核定四.六億元,二〇二八年起分三年汰換廿七輛老舊車輛,未來仍將持續爭取補助逐年汰換,以確保出勤救災效率與人員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