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普發8500元通過 1.6萬鄉民受惠
苗栗縣銅鑼鄉與三灣鄉是苗栗縣前兩個宣布普發現金鄉鎮市,銅鑼鄉長謝昌年更宣布,原本預計發放五千元,將提高至八千五百元,代表會已議決通過「銅鑼鄉強化鄉民消費韌性發放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發放對象以去年底戶籍設於銅鑼鄉的鄉民,經費一.三六億元,約一萬六千人受惠,因需作業程序,預計七月初起發放。
銅鑼鄉公所指出,考量對美關稅變動及國內旅遊產值衰退,導致地方觀光與農特產業發展疲軟,嚴重衝擊銅鑼鄉經濟及民生生計。鄉公所與代表會多次研議用歲計賸餘推動普發現金案,代表會已議決通過「苗栗縣銅鑼鄉強化鄉民消費韌性發放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公所也公告自即日起到九月卅日實施。
鄉公所表示,該自治條例規定,發放對象以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前設籍銅鑼鄉及出生的鄉民,發放金額八千五百元,領取人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供查驗,並依通知單指定發放日期及地點領取。逾發放時間未領取者,視同放棄,不再發給。若事後經查未符合資格者,得撤銷發給,並繳回金額,屆期未還者,鄉公所將依法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