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土地一旦劃設農業發展地區受限 苗縣府:並非僵化限制將滾動檢討
針對外界質疑土地一旦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受限,苗栗縣政府表示,將滾動檢討兼顧農業發展。圖為苗縣府第一辦公大樓外觀。(資料照)
針對外界質疑「土地一旦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未來是否皆不得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國土計畫制度在於引導土地有序發展,並非僵化限制,未來將持續透過滾動式檢討機制,兼顧農業發展、產業需求及地方建設,朝向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說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擬定國土計畫時,得就未來20年整體發展需求,劃設「未來發展地區」,並於後續辦理通盤檢討時,視實際發展情形及政策需要,適時檢討並調整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以兼顧地方發展與資源合理配置。
工商發展處指出,針對已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土地,亦非僅限單一使用型態,仍可依據「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於符合規定之容許使用項目下,申請使用許可,以促進土地多元且合理利用。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公開說明與資訊透明,協助民眾理解國土計畫相關制度,並兼顧農業發展、環境保育及地方產業需求,推動國土資源合理利用。民眾若對自身土地權益或劃設規定有任何疑義,歡迎隨時洽詢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由專人提供最詳盡的說明。洽詢電話:037-559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