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生父長期棄養還家暴 苗栗兄弟檔聲請免扶養獲准
苗栗兄弟檔控生父長期棄養還家暴,法院裁定兩兄弟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應予全數免除。全案上訴中。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苗栗縣一對兄弟檔因不滿生父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甚至在兩人成長過程中施以體罰、索求金錢,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蔡父在兩兄弟年幼時不僅長期失業、徹夜不歸,還對孩子惡言相向,情節重大且顯失公平,裁定兩兄弟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應予全數免除。全案上訴中。
兩兄弟控訴,父親在母親懷孕期間就常深夜出入賭場,對家庭不聞不問,兄弟檔的哥哥回憶,小學時期父親長期失業,全家生計僅靠母親一人支撐,他甚至得在未成年時就承擔家務、照顧年幼的弟弟,若稍有不從就會遭到父親體罰,童年生活充滿恐懼。且父親不僅不給餐費,還會利用他向親戚討錢,生活費用全靠母親與外婆接濟。
兩兄弟的母親出庭證實,前夫工作不穩定,甚至騙她說要去上班,實際上卻沒去,家中開銷全由她負擔。離婚後,她仍時刻關心孩子,學雜費也都是她在出,甚至親耳聽到孩子哭訴被父親用腳踹、辱罵三字經。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根據證人證詞認定,蔡父在兩兄弟成長最重要的階段,無正當理由未盡保護教養責任,且有不法侵害行為,若此時要求兩兄弟擔起扶養責任,實在太過沉重且不公平,因此依法准許兩兄弟的聲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