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停止開發確定 苗栗縣府:依判決辦理
苗栗縣政府恢復坤輿試運轉時,自救會拉白布條抗議。(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坤輿科技公司向苗栗縣政府申請在造橋鄉龍昇村設置掩埋場;地方居民訴請法院判決苗栗縣政府命坤輿公司停止開發,一審勝訴。坤輿公司不服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對此,苗栗縣府說,縣府環保局於此案一審於2022年7月21日判決後,已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迄今;如今二審判決出爐,將待收到判決書後,依照判決意旨辦理。記者多次致電坤輿業務經理王亞綺,手機無接應。
反坤輿自救會長陳清鑫說,此案爭議長達20多年,感謝法官秉持公平正義,讓地方居民能夠保有不受汙染危害的生活環境。
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01年間,向苗栗縣府申請一般事業廢棄物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設置許可,獲苗縣府於2002年同意坤輿申請一般事業廢棄物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設置(俗稱垃圾掩埋場)。
但坤輿公司開發面積逾2公頃,未實施環評,也未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送苗縣府審查,苗縣府也未依相關規定命坤輿公司實施環評,即同意其設置文件(含變更)申請及核備興辦事業計畫書,並於2020年12月31日同意坤輿公司試運轉計畫申請。
地方居民組反坤輿自救會抗爭,並由陳清鑫等十位居民,以「受害人民」身分訴請法院判決苗縣府命坤輿公司停止開發,一審於2022年7月21日宣判,由陳清鑫等人勝訴。坤輿公司不服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