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開去修結果遭店長開走不還 男子怒提告
車子開去修車結果店長開走走不還,男子怒提告。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牟姓男子因車輛需維修,將車輛開至從事烤漆板金的修車廠,結果該店謝姓店長竟將車輛開走,牟男多次討不回愛車之後向警方提告,之後警方依監視器畫面找到牟男愛車與謝男,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謝男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事發當時,謝男於徐姓男子開設的烤漆板金修車廠擔任店長,但竟趁牟男開車前往維修時,逕直將車輛開走,牟男經報警後才辛苦找回愛車,過程中牟男與謝男調解,不過謝男僅僅履行賠償7千元。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因此提起公訴,經苗栗地院法院審理後判處謝男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