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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國危「雞」!土雞鬼月衝馬路趴趴走 民怨:準備要普度嗎

    2022/08/20 18:2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苗栗縣童姓讀者向本報投訴,苗栗市三湖道近來經常可見「土雞趴趴走逛大街」,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時逢農曆7月,直呼「準備要普度嗎!?」(讀者提供)

    苗栗縣童姓讀者向本報投訴,苗栗市三湖道近來經常可見「土雞趴趴走逛大街」,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時逢農曆7月,直呼「準備要普度嗎!?」(讀者提供)

    苗栗縣童姓讀者向本報投訴,苗栗市三湖道近來經常可見「土雞趴趴走逛大街」,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時逢農曆7月,直呼「準備要普度嗎!?」對此,苗栗警方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飼主300到600元,若造成車禍則恐面臨過失傷害的刑事追究,提醒飼主注意。

    童姓讀者投訴,16日下午5點多行經苗栗市三湖道的功維敘隧道附近路段,直擊數隻土雞從一旁闖入車道,在馬路趴趴走、逛大街。19日下午5點左右,再度見到1輛轎車為了「禮讓」1隻土雞而緊急剎車。

    童姓讀者認為,苗栗市三湖道是通往西湖鄉的主要道路,上、下班車流量大,功維敘隧道是知名觀光景點、遊覽車與遊客小客車多,恐怕發生為了閃避或「禮讓」土雞的交通事故。

    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若造成車禍則恐吃上過失傷害罪嫌。

    縣府農業處則指,飼養700頭(隻)畜、禽以上規模,需申請畜牧登記,並應依規範施設畜舍設備,若不符規範才有相關罰責,以此案看來,為一般常見的容許使用,農政單位目前無相關規範。不過,就如同警方所言,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及過失傷害的刑事追究,提醒飼主注意。

    苗栗縣童姓讀者投訴,苗栗市三湖道近來經常可見「土雞趴趴走逛大街」,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讀者提供)

    苗栗縣童姓讀者投訴,苗栗市三湖道近來經常可見「土雞趴趴走逛大街」,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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