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1客人收200元 苗栗白牌車駕駛將收至少10萬元罰單
苗栗監理站今天上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於大湖地區針對可疑車輛予以攔檢,查獲1輛自小客車駕駛收取200元車資,載送乘客由大湖到高鐵快捷公車汶水站,監理站開單告發,至少罰10萬元。(圖由苗栗監理站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監理站接獲地方反映,大湖地區有違規營業的白牌車攬客,今天上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於大湖地區針對可疑車輛予以攔檢,查獲1輛自小客車駕駛收取200元車資,載送乘客由大湖到高鐵快捷公車汶水站,監理站開單告發,至少罰10萬元。
苗栗監理站表示,透過事前蒐集民眾檢舉大湖地區違規營業的車牌號碼,今天於全家大湖重機店發現可疑車輛出沒,即通報警方予以攔檢,該輛銀色自小客車載客1人準備下車。經分別訪談駕駛及乘客,駕駛雖辯稱未收取費用,但乘客坦承由大湖至高鐵快捷公車汶水站,付費車資200元。
苗栗監理站長蘇淑賢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
蘇淑賢強調,白牌車駕駛的駕駛資格未經相關單位把關,所使用車輛無投保乘客險及相關保險,呼籲民眾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搭乘毫無保障,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為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為確保民眾搭車安全及合法計程車經營權益,監理站持續不定期稽查,如接獲民眾舉報白牌車違規營業情事,也將辦理專案稽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