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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金門警員發監前夕企圖偷渡中國 檢發拘票逮人入監

    前金門盧姓警員發監前夕企圖「潛」逃出境,金門地檢署發出拘票,對盧男訊問後發監執行。(記者吳正庭攝)

    前金門盧姓警員發監前夕企圖「潛」逃出境,金門地檢署發出拘票,對盧男訊問後發監執行。(記者吳正庭攝)

    首次上稿 11:35
    更新時間 19:21(新增警察身分)

    前金門盧姓警員違反個資法,發監執行前夕畏罪「潛」逃!金門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盧男企圖利用泅泳偷渡出境,顯有逃亡規避審判及執行事實;地檢署接獲通報,立即依法核發拘票,交由海巡署艦隊分署第9海巡隊將盧男拘提到案,訊問後發監執行。

    盧姓男子曾是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因涉及竊盜、詐欺及違反個資法等案件於2025年3月請辭;法院今年3月以盧男違反個資法定讞的判決出爐,縣警局依法將盧免職。

    金門地檢署表示,接獲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12巡防區通報在金門海域發現盧姓男子在烈嶼鄉貴山海域,企圖以手持式推進器的泅泳方式非法偷渡至中國。經查盧男除因涉犯詐欺案件經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7年6月,目前上訴2審中,之前還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判刑確定,將於4月28日到案執行,未料,盧男畏罪竟準備偷渡,顯有逃亡規避審判及執行的事實。地檢署接獲海巡署通報,為免盧男趁隙脫逃,隨即依刑事訴訟法核發拘票,交由9海巡隊立即將盧男拘提到案,發監執行。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子誠說,金門地理環境特殊,地檢署與海巡、警察等邊境執法機關建有緊密的通報機制,對於任何企圖規避司法執行、偷渡的不法分子,地檢署必將從嚴、從速處理,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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