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重新招商》大日、NET提優先訂約訴願 財部不受理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財政部不受理大日與主富(NET)優先訂約訴願。(記者盧賢秀攝)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東岸商場重新招商爭議,引發多起官司及訴願,原營運廠商大日開發與主富(NET)公司向財政部提起東岸停車場、商場優先訂約訴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十二月四日審議判定不受理。
東岸停車場(商場)重新招商案,發生多起爭議,甚至成為引發「罷樑」活動的最後一根稻草。
原本營運的大日公司、協力廠商主富公司和市府之間有多起官司訴訟,NET認為,基隆市政府去年十二月片面終止與大日的委外OT契約,依契約優先續約資格為營運績效良好,營運期間評分七十分以上、屆滿前二年七十五分以上,大日都有達到,市府違約沒有續約。大日與NET向財政部提起東岸停車場、商場優先訂約訴願。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指出,市府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就已通知大日與主富公司審查結果不優先訂約,是基於契約關係所作的決定,如有所爭執,應循民事相關程序解決。
交通處副處長黃詩涵指出,大日公司提送近三年財務資料,僅片面提出數字,卻無相關財務收支證明資料,市府依促參法無法評估其未來投資財務條件,因此不優先訂約。
大日公司與NET主張行政執行手段強制接管不當,財政部審議會認為,今年二月一日行政執行並沒有問題,基隆市政府是依促參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民間機構應於營運期限屆滿後,移轉公共建設予政府者,應將現存所有之營運資產或營運權,依投資契約有償或無償移轉、歸還予主辦機關。」
對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決定不受理訴願一事,大日公司等不願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