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年近80歲齒模師私掛招牌當牙醫 違反醫師法判6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廖翁觸犯醫師法,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廖翁觸犯醫師法,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一名79歲的資深廖姓齒模師無照行醫多年,不只幫患者製作齒模、假牙,更逾越本分,幫其治療、檢查及裝置假牙的情形。前年12月,基隆市衛生局接獲陳情前往查看,發現廖翁確實違法執行醫療業務;隔年警方前往搜索,查扣設備並將他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廖翁觸犯醫師法,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

    檢警調查,廖翁案發當時已經79歲,且僅為齒模製造技術員,未依法取得牙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牙醫醫療相關業務,卻在住處擺設牙科治療椅、牙科器材等診療設備,並在外設置「隆安衛生署齒字第0749號」字樣的招牌,攬客為患者檢查、治療並製作固定假牙、活動假牙、印模、裝置等醫療行為。

    基隆市衛生局前年12月接獲陳情,當月底就前往該處稽查,正好碰見廖翁正在幫患者進行牙醫醫療相關業務,事後認定其恐涉犯醫師法,通報警方偵辦。

    警方獲報後,於隔年10月16日前往廖翁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牙科治療台2組,並將他依違反醫師送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廖翁行為已經違反醫師法中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廖姓被告均承認犯行,且無前科紀錄,經過此次偵審教訓,應該無再犯之虞,故依觸犯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廖翁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基隆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