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生育獎勵金每胎由2萬提高到3萬 預計今年5月公告實施

基隆市議會修正通過「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每名新生兒獎勵金從2萬提高到3萬元,預計最快5月公告實施。(記者盧賢秀攝)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今天修正「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基隆市的生育獎勵金從原先每名2萬元提高到3萬元。因應同婚法制化,同性婚姻收養的新生兒也可以申請補助,新生兒出生前父母一方從北北桃遷入基隆,也視同連續設籍基隆;市府民政處長張淵翔表示,預計今年5月可公告實施,不溯既往。
各縣市為獎勵生育都祭出獎勵金,基隆市2013年獎勵金是1胎補助1萬元,2015年提高為1胎補助2萬元,去年即編列了4180萬預算,將獎勵金調高與北北基桃一樣每名3萬元。市府修正自治條例,今天市議會審查通過。
修正通過的「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最重要的是將生育獎勵金從每名2萬元提高為3萬元。另外,因應同性婚姻法制化,同性婚收養的子女也納入獎勵金發放範疇。
除此之外,原先自治條例規定申請生育獎勵金,新生兒父母至少有一方須設籍基隆市1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基隆。考量基北北桃是共同生活圈,因此設籍規定放寬為父母一方必須在新生兒出生前10個月設籍在基隆市;若新生兒出生時父母在基隆設籍不滿10個月,但是從台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遷入基隆市,也放寬認定視為連續設籍基隆市。
該自治條例修正後,市府收到市議會公文,將報內政部核備後公告實施。不過,鄭文婷、陳冠羽等多位議員對於收養再收養等情況,有可能存在重複請領疑義,要求市府要製作懶人包等加強宣導,讓民眾對新法易懂便民。
據基隆市民政處的統計數據,2024年基隆出生人數為1337人,但市府符合發放生育獎勵金僅有1298人,共發放2596萬元,今年編列了4180萬元的預算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