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檔合力運毒 法官判主謀父12年、兒子6年半
基隆地院審結,判處曹男有期徒刑12年、其子6年半,賴男則判9年徒刑。 (記者吳昇儒攝)
男子曹俊德與友人賴基鑫為了賺取百萬元利益,竟與販毒集團掛勾,幫忙走私毒品,曹男更找兒子加入,於去年7月7日深夜,由賴男駕船出海接駁K他命,交付給曹男等人。隔日凌晨,走私時被海巡署基隆查緝隊當場查獲,移送法辦。基隆地院審結,判處曹男有期徒刑12年、其子6年半,賴男則判9年徒刑。
檢察官與海巡人員調查,販毒集團與曹、賴2人協議,只要成功將K他命運進我國,分別可得2百萬、1百萬元。由曹男負責陸運部分,賴男則負責海上接駁。
曹男找來兒子入夥,父子招得杜、蕭、蔡、高、簡及陳姓友人入團,接著又續招募葉、李、楊、柳、簡等兄弟檔,共計18人參加此次運毒活動。
案發當日,賴男駕船從東澳出港接駁,而曹男團隊則駕車前往新北市萬里區漁澳路駱駝峰,分別負責運送、把風。賴男於去年7月8日凌晨,在東澳港右側3海浬海域,接駁35箱K他命(共計887.93公斤)後,隨即返航,將漁船停靠在約定地點岸際,將漁船上的毒品搬運上岸。
海巡署基隆查緝隊獲報前往,當場逮捕曹男等人,另於東澳漁港逮捕賴男;循線追查出曹男兒子及蔡姓同夥。
檢察官也查出,曹男兒子於案發當夜,曾傳讓海洛因給蕭男,讓蕭男施用,將另案偵辦。
曹男等人見事證明確,坦承犯行,僅一名負責把風的蔡姓女子否認協助運毒。檢察官偵訊後,依私運管物品進口罪及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將曹男等18人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曹男等18人均觸犯運輸第三級毒品罪,經減刑後,分別判處3年6月至12年徒刑;另因蔡女不願承認犯行,未予減刑,判處有期徒刑7年。
此外,曹男兒子因前案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另觸犯轉讓一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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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人員查獲曹男等人運送的K他命。(記者吳昇儒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