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舉押15萬賭柯文哲當選 下注賭客、莊家判無罪
盧姓男子以第16任總統選舉的開票結果為賭博標的,與陳姓友人對賭,由陳下注15萬元,賭柯文哲勝選,遭檢方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基隆地院審理時後,檢警未提出盧確實有幫陳向賭博網站簽賭下注總統賭盤等證據,判2人無罪。(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盧姓男子被控以第16任總統選舉的開票結果為賭博標的與陳姓友人對賭,由陳下注15萬元,賭柯文哲勝選;未料,在投開票前3個多月,陳押15萬元賭柯文哲勝選的「賭盤」被警方查獲,遭檢方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基隆地院認為,陳只是請盧代找賭博網站下注總統賭盤,並未拿15萬元賭金下注,盧也只是講講而已,並未代陳下注;法官以檢警未提出盧確實有幫陳向賭博網站簽賭下注總統賭盤證據,判2人無罪。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9月底,以第16任總統選舉的開票結果為賭博標的,利用網際網路連結手機通訊軟體TELEGRAM與盧姓友人聯繫請盧幫他向賭博網站下注簽賭,由陳下注15萬元賭柯文哲勝選,若柯當選,陳可獲得3.8倍賠率的金額,若柯敗選,陳下注的15萬元賭金則歸盧所有;隔天,陳押15萬元賭柯文哲勝選,可獲得3.8倍賠率的「賭盤」,馬上被警方查獲。
檢方調查後,將陳、盧依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2項之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起訴。
判決指出,陳雖坦承有用Telegram聯絡盧幫忙他向賭博網站下注簽賭,但還沒有談到如何交錢就被警察查獲;盧則解釋,陳有請他向賭博網站下注簽賭,但他因為想跟陳對賭,所以沒有真的去網路上找選舉賭盤下注,陳也沒有拿15萬元賭金給他,至於,陳押15萬元賭柯文哲勝選,可獲得3.8倍賠率的「賭盤」,2人只是講講而己。
判決認為,檢方未提出盧確實有幫陳向賭博網站簽賭下注總統賭盤的證據,也未提出盧有經營賭博網站、社群或群組供賭客下注等相關證據,因此判陳、盧2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