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東、西岸與海洋廣場列空品維護區 管制柴油大客貨車排煙
為了提升基隆市空氣品質,基隆市政府從今年元旦起實施「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柴油車未符合規定駛入管制區,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罰6萬元。(圖為基隆市政府提供)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為了提升基隆市空氣品質,基隆市政府從今年元旦起實施「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未來將透過車牌辨識系統及路邊攔檢等稽查方式,加強進出基隆港的柴油大客貨車排煙檢測管制,凡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廠者,應符合市府稽查日前6個月內經排煙檢測合格,或取得環保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始可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未符合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罰6萬元。
基隆市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科長李昆達表示,行駛基隆港柴油大客貨車約有7成5來自外縣市,其中車齡為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廠且未檢測的比例,高達70%(依據基隆港自動化門哨系統貨車通行紀錄顯示,2021年1月到11月進出車輛的車齡為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廠的車輛計有2045輛,其中已完成檢測617輛,讓基隆港承受較大的污染。
為了兼顧港區經濟發展及環境品質,基隆市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依照污染物特性及防治需要等要件,將基隆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包括:(一)基隆港東岸:自東海街之聯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起往中正路方向至中正路與台六二甲快速道路交叉口路段止、(二)基隆港西岸:自中山三路廿八號(西岸南櫃場)往光華路11號(台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入口)止,(三)海洋廣場:孝三路、忠一路口起至愛三路、仁二路口止。
環保局指出,管制範圍內全時段設置車輛辨識系統,自2022年元旦起,未符合管制規定的車輛行駛於本空氣品質維護區者將先予稽查勸導,自4月1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呼籲未符合規定的車輛車主,盡速取得自主管理標章,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