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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能惡霸栽了!高雄父子檔「斷路」強索百萬過路費被訴

    綠能惡霸索討過路費未果即挖斷聯外道路。(橋檢提供)

    綠能惡霸索討過路費未果即挖斷聯外道路。(橋檢提供)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警調,偵辦黃文芳、黃振亮父子涉嫌假借道路通行權向綠能開發業者詐取百萬過路費,索討未果即挖斷聯外道路,致工程停擺。經偵查終結,被告涉犯詐欺取財、恐嚇取財未遂及強制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綠能開發公司自2022年起於高雄市永安區開發綠能設施,施工車輛須通過國有財產署土地道路始能進出工區。黃文芳、黃振亮父子詐稱其具有通行道路使用權,要求每年支付 200 萬元至 300 萬元「租金」,向業者詐取過路費。

    綠能公司於2023年12月22日在高雄市永安區某工寮交付現金200萬元。該父子檔食髓知味,再度要求支付相同費用遭拒後竟聘僱怪手挖斷道路,並另將車輛停放於道路出入口阻礙工程車出入,工程因此停擺。

    橋頭地檢署表示,任何人不得藉由虛構權利、阻斷交通或其他強暴、脅迫手段,非法索取財物,尤其針對攸關公共建設及綠能產業發展之重大工程,以暴力或脅迫方式阻撓施工之綠能惡霸犯行,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及投資環境。本署將持續嚴正執法,依法追訴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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