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毒殺價200元被拒 毒蟲殺毒販兩刀賠30萬元
曹男(綠上衣者)買毒殺價200元失敗,竟拿刀捅毒販兩刀。(讀者提供)
曹姓男子與王姓男子議定以5200元買5公克愷他命,兩人相約交易時,曹男只拿出5000元想再殺價200元,王男不同意,拿開山刀出來防身,曹男見狀竟拿水果刀捅他兩刀落跑,被法官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定讞,民事部分還要再賠30萬元。
判決指出,2024年2月19日,曹姓男子與王姓男子(所涉毒品案另案偵辦)透過通訊軟體討論毒品交易,雙方從6000元開始談,最後約定以5200元成交5公克愷他命,當天下午3點多,雙方約在鳳山區瑞隆東路碰面時,曹男帶著陳姓少年(所涉強制罪部分遭高雄少家法院裁定感化教育確定)前往赴約,曹拿了5000元給陳姓少年,陳姓少年拿錢坐上王男的車子後,示意身上只有5000元,想再殺200元。
王男不同意,打算收回毒品,陳姓少年見交易失敗擔心被曹男責怪,伸手把正在發動的王男車子熄火,王男見狀立即掏出開山刀防身,在車外的曹男見到王男亮刀,趕緊將陳姓少年拉出車外,並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王男狠刺兩刀,王男小腿中刀流血不止,只能眼睜睜看著陳、曹兩人落跑。
警方獲報到場將王男送醫,經治療後已無大礙,並循線逮捕曹男等人到案;曹男落網後坦承犯行,被法官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定讞。而從事汽車美容的王男因傷無法工作3個月,向曹男提告求償70萬元,法官根據他受侵害程度,判曹男應賠3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