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遭輕軌撞擊後走人 高雄婦遭查獲恐吃官司嚇傻
輕軌列車與機車發生擦撞,停在軌道上10餘分鐘。(民眾提供)
52歲葉姓婦人昨(27)日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復興四路,闖越紅燈號誌並停於輕軌軌道上,遭輕軌列車撞擊倒地,未料葉婦認為沒有人員受傷及重大毀損,逕行離開,員警將她查緝到案,當得知她恐涉及刑責及高額罰金,嚇得目瞪口呆。
據了解,葉婦昨中午沿復興四路西往東行駛,駛闖越紅燈號誌將車停輕軌軌道範圍,與29歲簡姓男子駕駛沿成功二路北往南方向行駛的輕軌列車發生擦撞,所幸列車駕駛及乘客均未受傷,簡男下車察看,路人也協助葉婦將倒地機車扶起,沒想到葉婦隨即騎車離開。該起事故造成列車停駛10餘分鐘。
前鎮分局下午4時將葉婦查緝到案,她表示當時精神恍惚,以為沒人受傷及毀損,逕行離開。警方以涉嫌違反刑法「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元以下罰金;如造成人員傷亡則涉及「肇事逃逸罪」,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調查後依法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有關葉婦闖越紅燈號誌及肇事逃逸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38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3個月。警方表示,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