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判囚、未婚妻又懷孕 6寶爸求輕判被打臉
2025/08/29 07:1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李男涉持有槍械被判囚,以扶養6名子女,要求從輕量刑,被高雄高分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未婚清潔工李男涉嫌持有槍彈,被依違反槍砲管制條例,判處徒刑6年半後,以扶養6名子女和未婚妻懷孕為由,上訴求從輕發落,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打臉。
據了解,2020年間,被告李男向友人「蘇冠銘」取得具有殺傷力的2把非制式手槍、彈匣及27顆子彈後,海巡署偵防分署屏東查緝隊接獲檢舉,會同高雄市刑大持搜索票,在2024年4月10日上午,前往他高雄市住處查獲。
警方製作筆錄後,依涉嫌違反槍砲管制條例罪嫌,將李男依現行犯,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地院審酌他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併科罰金2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折算1日。
李男告訴承辦法官說,他需扶養6名未成年子女,如今未婚妻又懷孕,若入監服刑,對家庭造成嚴重衝擊。又說,並未持槍犯罪,希望能夠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調查,李男所犯之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持有槍械長達3、4年,數量不少,不宜從輕改判,判決駁回,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