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女同學失敗仍不放過她 國中生爸媽衰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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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就讀高雄某國中的小強(化名)心儀班上女同學文文(化名),但文文不想理他,小強難忍愛意對文文毛手毛腳,文文也不甘示弱飆駡:「幹,不要碰我」,事後文文向爸媽告狀,文文爸媽怒提民事求償40萬元,法官認為小強一直講不聽持續對文文騷擾,判他和爸媽要賠40萬元。
判決指出,小強喜歡班上的女同學文文,2023年10月,小強向文文告白,但文文不想跟他交往拒絕,小強不死心,竟對文文伸出鹹豬手,毛毛不甘被摸,嗆駡「幹,不要碰我」,但小強還是講不聽,常藉機觸碰文文的大腿、肚子、肩膀、腰,文文向學校老師反應,老師多次告誡,但小強還是講不聽。
文文爸媽得知此事後也介入處理,但小強仍然不聽勸,持續騷擾文文,文文爸媽氣炸,認為小強爸媽沒有管好小孩,害女兒一再被騷擾,造成精神壓力很大,甚至得求醫服藥,因此怒向小強和他爸媽提告求償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小強和爸媽沒有出庭替自己辯護,只出示書狀表達意見,他們辯稱,小強只有「輕微騷擾」文文,本身無惡意,原本考慮轉校,但因資料準備不及,老師建議轉班,所以才會一直留在學校;法官認為,小強一直屢勸不聽騷擾文文,造成文文莫大困擾,因此判小強和爸媽應賠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