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公社發聲明切割Fans17不雅片 律師陳怡凱揪疑點!
爆料公社16日發聲明與Fans17撇清關係。(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路成人片平台「Fans17」上傳多部未成年性影片供會員欣賞,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聲押蔡姓負責人等6人獲准,其中蔡姓被告還是知名網路社群「爆料公社」負責人。爆料公社今天(16日)急發聲明與Fans17撇清關係,不過律師陳怡凱隨後針對該聲明提出疑點。
針對兄弟檔負責人蔡信宏、蔡孟翰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爆料公社今天透過管理員發出聲明,宣稱Fans17與爆料公社無關,違法影片為Fans17會員自行上傳,也非透過粉專社群app上傳,強調「本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
爆料公社接著說:「本公司管理團隊及全體員工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我們將持續致力於為大眾提供優質的服務,並履行對用戶和社會的責任。本公司高度尊重司法機關的偵辦工作,相信司法機關將秉公處理,查明事實,釐清責任。對於任何將案件與本公司扯上關聯的不實指控與揣測,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我們呼籲各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
對此,陳怡凱在其臉書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發文,「(該聲明)撇開『法律追訴權』是錯誤說法不談,我看到這份聲明書,會覺得有點好奇,既然公司負責人已經關進去了,現在又是誰代表公司發佈這樣的聲明呢?倘若不是負責人,聲明者能就公司的立場負責嗎?再者,為什麼出來發佈聲明書,上面卻只蓋公司大章,沒有用小章具名負責?而且,如果聲明者沒有涉案,理應就案情一無所知,為什麼能夠斬釘截鐵地說公司『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
網友紛紛表示,「換爆料的被爆料囉,天道好輪迴啊」、「這就好像李文宗、李文娟都被抓的時候,木可還能發聲明一樣吧」、「就是還有負責人還在外面的意思囉」、「負責人經常只是人頭、領薪水的執行者,這樣的聲明書,進一步提高這種可能性」、「看起來就是想發個文就撇清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