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仍遙控女兒詐領助理費 國民黨前高市議員陳粹鑾判10年5月定讞
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於服刑期間,仍在遙控不知情的議員女兒鄭安秝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領449萬元助理費,一、二審皆將陳女判刑10年5月,最高法院維持判決,全案定讞。
2013年2月間,陳粹鑾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外出旅遊後,持旅行社開立收據,向市議會請領「國內經建考察經費」3萬元,被判徒刑3年8月定讞、褫奪公權3年,2018年8月初入獄。
2018年陳女的女兒鄭安秝代母出征,競選巿議員,脫穎而出,成為國民黨史上最年輕的高雄市議員。
不料,陳粹鸞服刑期間,仍與兒子鄭嘉宏、服務處主任王美珠共謀,在獄中直接遙控不知情的女兒,製作不實助理名冊,向議會申報助理費中飽私囊。
經法院計算,陳粹鸞自己2010年12月起的兩屆議員未滿任期,加上2018年底鄭安秝當選市議員期間,共貪污詐取449萬餘元。
高雄地院判處陳女徒刑10年5月、兒子鄭嘉宏判刑1年4月、王美珠2年半。
陳女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年4月二審宣判,陳粹鸞和兒子鄭嘉宏的刑度維持不變,但鄭獲緩刑4年。母子上訴三審,被最高法院駁回。
王美珠在二審宣判前撤回上訴,確定判刑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