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臺北市 19-22 ℃

未開大燈拒攔查逃逸!原來是通緝犯 多吃3條罪嫌、38張罰單

張嫌涉嫌危險駕駛,還闖紅燈,被開38張罰單。(圖由民眾提供)

張嫌涉嫌危險駕駛,還闖紅燈,被開38張罰單。(圖由民眾提供)

2024/09/14 10:31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仁武分局昨(13)日深夜攔查未開大燈車輛,未料該車一路危險駕駛逃逸,途中還撞傷一名男騎士,最後自撞倉庫大門就逮,經查張姓駕駛為通緝犯,心虛逃逸,卻多吃了3條罪嫌,也被開了38張罰單,最高可罰22萬800元。

鳥松分駐所員警昨天深夜10時46分巡經鳥松區中正路與文前路口,發現有一輛白色轎車未開大燈,警方示意停車受檢,然而該車駕駛加速逃逸,員警鳴笛尾隨,過程中該車在大仁北路上擦撞33歲張姓騎士,造成張男身體擦挫傷,警方立即通報119送醫,所幸無大礙。

該車駕駛疑因不熟路況,在松浦北巷自撞倉庫大門停止,隨後猛力推開車門,意圖快跑逃離現場,員警追上將他制伏在地。

經查證發現49歲張姓男駕駛為嘉義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發佈擄人勒贖及毒品通緝犯,詢後全案依擄人勒贖、毒品案通緝罪嫌歸案,至於為了規避查察過程危駕行為,警方依毀損、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將他送辦。

另張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計有危險駕車,最高可處新台幣36000元罰鍰,並可吊銷駕照;沿線逃逸時逆向行駛2次,每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闖紅燈18次,每件最高可處5400元罰鍰;紅燈右轉5次,每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0次,每件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拒絕攔檢最高可處30000元罰鍰;駕駛汽車致人受傷,最高可處9000元罰鍰,總計開出罰單38張,最高可罰22萬800元罰鍰。

張嫌自撞後推開車門,試圖逃跑。(圖由民眾提供)

張嫌自撞後推開車門,試圖逃跑。(圖由民眾提供)

張嫌自撞倉庫大門還想逃跑,警方將他逮捕。(圖由民眾提供)

張嫌自撞倉庫大門還想逃跑,警方將他逮捕。(圖由民眾提供)

員警將張嫌制伏在地,查察身分。(圖由民眾提供)

員警將張嫌制伏在地,查察身分。(圖由民眾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impression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