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湖西油庫隱匿漏油1年 經理及管理師判無罪
中油澎湖湖西油庫漏油致重大污染案,高雄高分院更2審判決油庫經理等人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油澎湖湖西油庫兩度洩漏無鉛汽油6.3萬公升,竟隱匿長達1年時,油庫經理曹堆榕及管理師楊龍淵,被最高法院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判關定讞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2審,上午針對第2次漏油部分,維持無罪判決。
據了解,2017年6月和11月間,中油湖西庫兩度洩漏無鉛汽油共6.3萬公升,卻隱匿長達1年時間未向上報告,錯失防治的機會,但已造成廠區外地下水體和土壤都受到嚴重污染,約6萬8千多平方公尺面積受波及,並賠償4千多萬元。
2018年7月間,澎湖地檢署接獲檢舉後深入追查,油庫經理曹堆容及管理師楊龍淵,被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提起公訴,第1次漏油部分,最高法院判處曹有期徒刑1年4月,楊則處徒刑1年6個月,2人均定讞。
至於第2次漏油部分,則發回重新審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2審上午宣判,認為此次漏油時間短暫,是第1次漏油有關,因此維持判決無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