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2子輕生害死長子 母被判刑12年半
婦人帶小孩輕生,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罹患強迫症婦人小君(化名)認為丈夫吵架負氣離家,拋棄她母子3人不管,帶著2名兒子輕生,被其夫發現送醫急救,結果長子回天乏術,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依殺人罪判處她12年6月。
判決書指出,2013年5月間,小君因1個月難以入眠,而與其夫阿榮前往某精神科診所就醫,經診斷為「強迫症」,心情易怒、煩噪、無精神、無價值感、心情低落、容易緊張等情,她為免其夫擔心,刻意不告知診斷結果,阿榮雖雖詢問醫師,對方基於病人隱私加以拒絕,他因而認為其妻只是一般失眠問題。
後來,老二出生後,全家搬入新庴,阿榮經營鎖店,其妻也辭去工作,為專職家庭主婦,但因家中經濟全靠阿榮收入,支付房貸、學費及育兒費用後,經常入不敷出,每每月底向親友借貸,因而常發生爭吵,其中1人會先暫在外居住,過一陣再返家。
2019年6月中旬,夫妻又發生衝突,阿榮離家後,小君認為母子3人被拋棄,於7月3日晚上11點,在住處帶著2名兒子輕生。隔天下午5時多,小君友人造訪未果,通知阿榮趕緊前往察看發現異狀,立即將昏迷3人送醫,只救回小君和次子。
高雄地院開庭,對於犯案過失,小君僅說「沒有印象」,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