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派出所長酒駕撞傷人 記大過調職
花蓮某派出所長日前酒後駕駛轎車(左),在池上與另一輛轎車相撞。(民眾提供)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玉里警分局一名鍾姓派出所所長家住台東縣池上鄉,五月卅一日在池上酒駕撞上另一輛小客車,造成對方輕傷,到場處理的台東警方聞到濃濃酒味,鍾姓所長酒測值每公升○.四一毫克,全案移送台東地檢署。對此,玉里警分局表示,將該所長記一支大過、調離主管職並遠調他處。
台東警方調查,五十六歲鍾姓派出所所長家住池上鄉,前天晚間九點多,在家中飲用酒精度九%的水果酒,之後開車出門加油,但車輛行經池上鄉台二十甲線、文田路路口,與另一輛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對方余姓駕駛身體擦挫傷,緊急送醫治療,幸僅輕傷,乘客沒有大礙。
肇事的鍾姓所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四一毫克,由於疑似腦震盪且有擦挫傷,也被救護車送醫救治檢查,由於酒測值超標加上撞傷人,全案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花蓮玉里警分局昨表示,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比一般民眾更有守法觀念,秉持毋枉毋縱、絕不寬貸,分局事發隔天立即開會,鍾員記一大過處分,調離主管職務、並調離現地,考績丙等,並從嚴追究相關考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