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花蓮市清潔隊班長被控不給請喪假、迫隊員開故障垃圾車
花蓮市公所清潔隊傳疑似職場霸凌事件,圖為清潔隊工作狀況非當事人。(民眾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公所清潔隊有隊員爆料,指晚班班長不給請喪假,垃圾車機具老舊修不好還堅持出勤,煞車故障差點出車禍;被投訴的班長喊冤,認為自己絕對符合規定、按照規定做事;市長魏嘉彥今天前往清潔隊調查事件始末,將先把班長調離現職,靜候調查結果。
投訴人指出,清潔隊蔣姓班長長期濫用職權、職權暴力與職權霸凌,使晚班隊員長期處於壓迫與承受壓力的狀態下上班,連隊員家裡喪假也以人力不足理由要求上班,其他早班人力不足班長就會下去補,但晚班就一副高高在上指揮命令,大家都一樣是隊員,沒有當了班長就不用做事的道理;且車子煞車系統故障一直修不好,仍是強迫大家開上路。
投訴人還提到,有一名隊員在執勤前,垃圾車還沒開始沿路收垃圾前,因為忘記帶水就開垃圾車繞去買水,結果班長以「民眾投訴」為由報告上級,指隊員偏移路線提出懲處,到了年底要打工作考核,班長開始找麻煩、涉嫌霸凌,懷疑是班長報復提出抗議的隊員。
發文內容指出,還有清運同仁半路垃圾車因煞車失靈掉進排水溝,他開了備用車緊急支援,蔣姓班長卻要他開著故障的垃圾車返回基地,「傾倒完」垃圾才能開去維修廠,隊員不敢多言,一路開著沒煞車的垃圾車到維修廠,直呼「如果路上出事誰要負責?」
清潔隊夜班蔣班長出面澄清,表示自己管理幹部,做該做的事,絕對符合規定、按照規定做事。針對喪假事件,他說,當時有跟隊員協調,請他幫忙上班,承認當時「情急之下這樣做」,應該立即跟長官反映,調度人力支援,這點感到抱歉,有跟他協調這件事。
清潔隊長吳慶展說,蔣班長平常工作認真,工作要求嚴格,並非霸凌隊員。夜班45人,每天出勤42位,有時人力不足,班長會協調請隊員上班,不過的確不應該在隊員喪假期間要求工作,未來會確實按照勞基法規定,要求各級幹部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機具都有落實保養,將會調查清楚釐清。
市長魏嘉彥指出,針對爆料貼文,目前正在調查當中,有喪假沒有讓同仁請假的部分,已跟當事人致歉,只要違規絕對嚴懲、不寬貸,將班長先調離現職,靜候調查結果。不過魏嘉彥特別澄清,清潔隊路線不能偏移,怕收到私人業者的垃圾,或發生交通事故,希望他們在事前先買好水,其他事件也會逐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