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看房客不順眼 後山四煞虐殺見死不救
只因看房客不順眼,後山四煞虐殺見死不救,均遭新竹地院判刑。(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尖石鄉高姓男子長期住在他人住處,引發屋主姪子不滿,夥同鄰居3人輪番拳打腳踢,不顧醫療站醫師要求送醫囑咐,竟將高姓男子丟在屋外等死,新竹地院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將4人判刑。
法官調查,高男居住在新竹縣尖石鄉房屋內,平時睡臥在客廳沙發上,屋主姪子因不滿高住在房屋已久,多次要求高離開,鄰居邱男、田男、劉男亦因高酒後會大吼大叫而心生不滿。
去年11月14日上午,四人在新竹縣尖石鄉泰崗飲酒後,見高喝酒顛顛倒倒,大吼大叫,決定動手教訓他,先將高頭部往房屋牆壁甩,徒手及以腳踹背部、胸部及腳,高遭毆打後欲步行至附近商店,後倒臥在路旁,再以腳重踹頸部、胸部、背部及腳,還隨手拿竹子用力毆打後背、左右肋骨至少6下。
旁人見狀上前喝止稱「夠了,不要再打」、「已經受傷了,趕快給他送醫院」等語,遂聯繫橫山警分局秀巒派出所所長游世傑,聲稱高男跌倒,經游世傑到場,要他們將高男送醫,後以三貼方式騎機車載至馬偕秀巒醫療站,經醫師告知無法排除腦出血,須帶到山下醫院做影像檢查,結果仍將高載回房屋前,任其坐臥在門口。
屋主姪子返回住處後,見高受傷坐臥在門口而心生怒氣。先以腳重踹後背、胸腹部6、7下,三人見狀亦以腳踹高身體,之後發現高已無呼吸心跳,經檢察官相驗後察覺有異,經解剖鑑定,認為高因前、後胸壁挫傷導致外傷性心包膜外心臟填塞及連枷胸,致心因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審酌被告4人僅因平日生活嫌隙,竟共同數度持續毆打被害人,致其傷重不治,枉送寶貴生命,更造成被害人家屬受有天人永隔之終身遺憾,對於社會治安亦有重大危害,所生損害甚鉅,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4人4年到3年7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