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少女機智「索套」 逃離惡狼魔爪
竹縣少女機智索套,終於逃離惡狼魔爪。(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對少女襲胸前科的新竹縣戴姓男子,去年8月23日中午與下午分別隨機鎖定2名13與16歲少女,以問路、手機沒電、機車拋錨等理由,騙得少女信任後企圖性侵,所幸一名少女尖叫求救,另名少女見無可躲避,急中生智告訴惡狼「沒有保險套我不跟你做」,然後等戴男找保險套伺機逃脫,新竹地院依強盜性侵等罪重判戴男9年徒刑。
法官調查,去年8月23日中午,曾因對少女襲胸被判刑2月的戴男,在新竹縣某國中附近見13歲少女小如(化名)獨行,遂藉口問路又說手機沒電導航,詢問可否到家中充電,少女帶進住處後,戴男竟問「可以跟你性交?可以跟你做嗎?」不顧少女拒絕,摀住她嘴巴強壓在地襲胸摸大腿內側欲強吻,小如掙脫高喊救命,戴男才逃離現場。
當天下午2點半,戴男看見16歲少女小美(化名),佯裝自己機車爆胎,拜託幫忙推機車,走到一處廢棄三合院時,戴男強行勾住小美肩膀,表示要與她發生性行為,小美幾度欲逃離都被抓回,還被掐住頸部,過程中還扯下小美脖子金項鍊。
小美見無力脫離狼爪,遂虛與委蛇,聲稱戴男必須使用保險套,才願意發生關係,戴男原本要拿地上的塑膠袋充當保險套,遭小美拒絕,並於戴男試圖找保險套時以言語敷衍,趁機逃離現場。而金項鍊則遭戴男拿到銀樓變賣現金5800元。
合議庭認為,戴男隨機對2名年幼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對2女心理造成嚴重傷害,且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惡性重大,最後依兩次對強制性交未遂與強盜少年罪重判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