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固定式聲音照相 24小時抓噪音車
2021/12/05 05:3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環保局在高噪音檢舉熱點路段東區光復路二段,設立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廿四小時執法,汽、機車行駛時分貝超過標準就會被自動拍照。另外,透過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取締車輛噪音,四到十月已拍到一千一百六十輛、開罰四十七輛,用路人宜注意勿違規以免荷包失血。
以人車多的東區先裝設
環保局表示,在三區高噪音熱點規劃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其中車流量最大、人口最稠密的東區先行,已拍到兩千八百八十五輛汽、機車,北區及香山區預計明年設置。
北區及香山區 明年設置
環保局表示,針對車輛噪音違規,市府採「宣導、抓查」並進,在清大前中央分隔島、光復路一段五四八號與明湖路三九○號設「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
此外,光復路、中華路、經國路、竹光路、明湖路、西濱道路、元培街、民族路、北大路、柴橋路等高噪音熱點,以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取締。
違規案件判定 有雙重把關
環保局說,取締設備經三重認證品管合格,包含噪音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硬體設備每三天校正一次及每五分鐘對時一次。
違規案件判定流程也有雙重把關機制,透過系統設備及人工雙重判讀,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如背景音量修正、確認風速及降雨等條件,並保留前後三秒的影像或音檔,釐清是否有其他音源干擾。
罰金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
依規定,車道速限五十公里以下的路段,管制標準為八十六分貝,速限五十到七十公里路段,為九十分貝,超標可依噪音管制法開罰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屆期未改善可按次處罰。